万博max体育官方国外资讯网站资讯讯潮资讯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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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此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分别于2022年3月28日和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下同)上披露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金额为8.52亿元,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日均存款为7.71亿元,活期存款利率为0.70%/年,高于央行及各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预计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0日公司与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1.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伍亿元,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实际执行利率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与中信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取得同等条件。
2.预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基准利率,实际执行利率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利率。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审议《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时,6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杨威、顾晓山、闫增军、关颐、唐明通、姚旭、张威、王丽霞、江文昌9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就审议、表决等情况发表了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本事项尚须获得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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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4年3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为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4年4月1日(星期一)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2.出席人员:副董事长、总经理闫增军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关颐先生,独立董事徐经长先生,董事会秘书欧阳铭志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1日(星期一)下午15:00前访问或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75,770,13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1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作为中国通用航空行业的标杆企业,一直保持和扩大直升机海上石油服务的发展优势,积极拓展应急救援、通航维修和陆上通航业务,推进通用航空新业务新模式形成,依托系统的标准管理能力和强大的品牌资源深入构建企业高质量发展。
海上石油:海上石油直升机飞行服务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和核心业务。报告期公司坚持提供优质的海上石油飞行服务,与中海油总部完成三年战略合作协议续签,进一步巩固双方战略合作关系,继续在博鳌机场保障文昌及宝岛区块勘探飞行,坚守市场占有率,协调优质机源完成各项飞行任务,持续为韩国POSCO公司和泰国PTTEP项目提供直升机飞行保障服务。
应急救援:公司响应发展战略,服务国家应急大局。深入贯彻集团新型城镇化板块部署,积极融入华中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与医院达成“陆上立体120”合作,全面提升区域应急救援能力,巩固在青海海西州、安徽、四川、内蒙古、湖北、湖南等大应急市场长期用机需求。
陆上通航:公司积极发挥综合运营优势,提供代管直升机及飞行保障服务,开辟公务飞行新模式;打造特色C端消费品牌,开通深圳直升机场至金沙湾等8条航线,深圳南头直升机场开展低空游览业务进行常态化运营;在安阳、自贡执行无人机应急救援、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环境监测、河道治理等多场景应用飞行服务。坚持深化“飞行+代管”业务模式,积极探索有人机和无人机系统的融合。
通航维修:公司积极践行国家战略,持续开拓国产直升机市场。进一步开拓航空器维修市场,完成多个直升机十年定检项目,以保障团队的价值共享模式,形成全新价值赋能。
引航风电:公司在天津港、黄骅港、青岛港、湛江港持续开展引航作业,作业量创历史新高。报告期内与京唐港30家船代公司集体签约引航服务;同时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成功与国家电投揭阳分公司达成合作;稳固湛江海上风电市场占比。
1.公司与空客直升机公司就8架H225型直升机停飞导致的损害、成本以及经济损失等相关事项于2018年11月28日签署《和解协议》,详见2018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空中客车直升机公司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本事项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影响延续至2023年度。
2.公司及控股股东共同作为合同一方,与深圳市南山区相关方于2018年11月签署了《关于南头直升机场搬迁项目补偿框架协议》,并于2020年1月签署了《南头直升机场搬迁项目补偿协议书》,详见分别于2018年11月19日、2020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签订〈关于南头直升机场搬迁项目补偿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和《关于签署南头直升机场搬迁项目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3.经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关于对中信海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未来业务安排的承诺履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1月26日,除承诺履行期限变更外,原承诺中的其他承诺内容保持不变万博max体育官方。详见2020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信海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未来业务安排的承诺》(公告编号:2020-051)及2022年1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承诺延期履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2023年5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完成注销子公司海直租赁暨承诺履行完毕的公告》,完成子公司海直租赁的注销登记,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根据《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民航发展基金用于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和机场航线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399号)》相关规定,公司申请2023年民航发展专项资金补贴(2021年7月—2022年6月)。2023年3月23日,公司收到2023年民航发展专项资金补贴共27,350,000元,详见2023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获得2023年民航发展专项资金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5.根据《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民航发展基金用于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和机场航线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399号)相关规定,子公司海直通航申请2023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补贴(2021年7月—2022年6月)。2023年2月,海直通航收到2023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补贴23,270,000元,详见2023年2月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海直通航获得2023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的公告》(202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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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15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材料已于2024年3月8日发送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5名,实际出席的董事15名。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下同)上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独立董事关于报告期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75,770,137股为基数,拟每10股派发0.817元现金红利(含税),预计分配红利63,380,420.20元。2023年度拟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负责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工作。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的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为保障公司资金周转顺畅和保证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和历年的授信额度申请及使用情况,经与有关银行协商,2024年度公司拟向下列银行申请37.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议题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叁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壹年,授信方式:信用,用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所需的各类融资。
2.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海直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申请叁亿伍千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壹年,授信方式:信用,用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海直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所需的各类融资。
3.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申请叁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壹年,授信方式:信用,用于公司所需的各类融资。
4.公司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叁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贰年,授信方式:信用,用于公司所需的各类融资。
5.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柒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贰年,授信方式:信用,用于公司所需的各类融资。
6.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柒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壹年,授信方式:信用,用于公司所需的各类融资。
7.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贰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单笔期限两年,业务期限五年,担保方式:信用,用于公司所需的各类融资。
8.公司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申请贰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壹年,担保方式:信用,用于公司所需的各类融资。
9.公司向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贰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贰年,授信方式:信用,用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所需各类融资。
10.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海直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伍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贰年,授信方式:信用,用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海直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所需各类融资。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所发生的债务将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偿还。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综合授信额度内负责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信额度使用的有关事宜,并可以根据资金市场情况灵活选择币种及进行相应的外汇汇率或利率锁定工作。
审议本议案时,杨威、顾晓山、闫增军、关颐、唐明通、姚旭、王丽霞、张威、江文昌9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本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预计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就审议、表决等情况发表了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涉及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审议本议案时,杨威、顾晓山、闫增军、关颐、唐明通、姚旭、王丽霞、张威、江文昌9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本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独立董事制度》共计八章,三十二条。《独立董事制度》(草案)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董事会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相关述职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24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者,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兹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15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资料和通知已于2024年3月8日发送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同意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下同)上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同意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9号)核准,公司向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16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69,699,717股,发行价格为6.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03,048,160.50元,扣除发行费用21,801,523.9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81,246,636.56元。2021年8月2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8月23日出具大信验字[2021]第1-00118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报告期内,公司增加利息收入(含银行手续费支出)755,920.33元,使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104,021,716.5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增加利息收入(含银行手续费支出)5,309,608.9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10,395,176.36元,剩余募集资金可使用为余额276,161,069.10元。明细见下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市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户号为2023。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注1:根据本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公告》,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公司自筹解决。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万博max体育官方,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本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做出如下相应调整:
注2:航材购置及维修项目本年度共支付52,092,416.5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累计支付航材购置及维修项目245,421,335.68元。本项目不直接产生收益,本项目投入后,将进一步支持公司通航业务安全、高效运营,提升公司通航服务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注3:本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51,929,3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支出324,374,018.00元。本募集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后,缓解了公司的营运资金压力,同时减少了相关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募集资金,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合法、有效。本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披露违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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